2025年菩提街道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施更新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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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菩提街道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施更新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2025年菩提街道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施更新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2025年菩提街道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施更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西四路1号 联 系 方 式:傅朝凤(139****6913) 供应商(乙方):**** 地 址:青龙西路58号附2号1-8 联 系 方 式:冉宇(186****39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无洗手盆垃圾亭(二工位的5个、四工位的16个、六工位的2个):有洗手盆垃圾亭(四工位的3个、六工位的4个);车库或架空层垃圾亭(二工位的177个、四工位的21个);撤除箱体铺地砖垃圾亭(四工位的78个、六工位的40个)。 服务要求:(一)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配送,并完**装调试(试运行期为垃圾亭安装完成并移交物业之日起 15 日历日)。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乙方完成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施更新后,向甲方申请组织验收,甲****管理局组织联合验收。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 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移交物业之前需提请业主对安装数量、位置、安装内容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在收到初步验收申请后应当于十个工作日内给出初步验收意见,试运****城管局、业主方最终验收。 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四)产品质量要求:乙方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及参数须按照《****管理局关于 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施更新工作的通知》(长城管发〔2025〕7 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参数,如未达标,乙方将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换,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五)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安装、工程建设内容,每延迟一天,按 1000 元/天扣除工程款。 服务期限:60日 服务地点:菩提街道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八、验收组成员:傅朝凤,高彪
九、验收意见:计划建设内容:无洗手盆垃圾亭(二工位的5个、四工位的16个、六工位的2个):有洗手盆垃圾亭(四工位的3个、六工位的4个);车库或架空层垃圾亭(二工位的177个、四工位的21个);撤除箱体铺地砖垃圾亭(四工位的78个、六工位的40个)。 实际完成建设:无洗手盆垃圾亭(二工位的5个、四工位的16个、六工位的2个);有洗手盆垃圾亭(四工位的2个、六工位的4个);车库或架空层垃圾亭(二工位的179个、四工位的17个);撤除箱体铺地砖垃圾亭(四工位的85个、六工位的33个)。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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