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开发区小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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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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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生校服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黄湖镇兴湖路13号1幢等

中标费率:92%

四、评审专家名单:彭洋、佘静芬、洪怀东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园区杨山路和染坊路交汇处 、****广场3幢17层1702室,联系电话:0563-****067、0563-****66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园区杨山路和染坊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钟先生、0563-****067

2.采购代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3幢17单元17002室

联系方式:王工、056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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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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