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大道124号,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95-****36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市英利镇**红麻绳厂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位于**市**市英利镇**红麻绳厂(现******公司内),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洗区、湿式破碎区、造粒区、切粒打包区、原料堆放区和产品堆放区等,主要从事废塑料再生颗粒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废塑料再生颗粒500吨的能力。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为:废PE 511.4 吨/年,来源于******公司废旧塑料制品(灌溉管),项目生产工艺为:分拣→破碎→清洗→脱水→挤出→切粒→冷却→脱水→塑料再生颗粒成品。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