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n)对下列房产分别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县团结路64号1幢1单元502室;
2、**县人民路116号2幢10、11、12、13、14、15、16、17、18号;
3、**县人民路342号1幢3单元501室等2处;
4、兰****广场5号楼1-1303;
5、**县****路82号5幢2单元602室等2处;
6、**县**郯东路249号1幢2单元602室等2处;
7、**区琅****花园)3号楼3-3-602等2处;
8、****花园乡文化路1号1幢1单元701室;
9、****花园乡文化路1号1幢3单元602室;
10、**县**文化路11号熙园6幢1单元402室及车库。
注:以上标的以竞买人实地看样为准 (均按现状拍卖) 。
二、拍卖方式:增价拍卖。
三、展示时间地点:2025年11月17日—30日在标的所在地。
四、报名及保证金缴纳:****公司联系、咨询、查看标的相关情况,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持有效证件和保****公司办理手续且在竞拍前竞买人须登录“中拍平台”进行注册、实名认证、网络报名。有意竞买者请将竞买保证金于2025年11月30日16时前汇入****公司获取保证金交款账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办理报名。
五、特别声明:1、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以上描述的拍卖标的状况、房屋面积等相关信息、展示的图片等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参拍前务必亲自查勘标的,未看样的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与未知瑕疵。
2、我公司及委托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项,自行与承租人协商交房事宜。
4、房产、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实际面积、用途,****机关证载数据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5、如有房屋结构以及现有使用情况与发证时规划设计及用途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平台使用费及相关费用,5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标的物提取工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缴纳违约金并承担因逾期办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标的物灭失、损坏等风险。
7、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因网络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买受人于开拍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8、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资格问题(以拍卖人及委托人审核为准)、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按悔拍处理)、或违反《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9、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须知《拍卖须知》、《拍卖规则》等相关文件。
六、特别提示:农商行内部人员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评估师、拍卖师等关联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中心 A4 座一单元 8 楼
单位电话:0539-****177 186****3106 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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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
一、本《拍卖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拍卖保证金。
八、本次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结束后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包含成交标的款、****公司指定账户并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公司,并在缴齐全部拍卖余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我公司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买受人于开拍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坐落:**县团结路64号1幢1单元502室,建筑面积:1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