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龙煤****集团****公司胜****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胜利煤矿一井
投资规模:400万元
占地面积:本项目在**省**市**区****胜利煤矿一井场地内改造,不新增占地
建设规模:原《****集团****公司胜利煤矿一采区一井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矿井水正常涌水量为16.5m3/h;最大涌水量为20.2m3/h,水量可全部回用工程生产,不外排,回用执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2022年6月,****组织编制了《****胜利煤矿一采区一井改扩建项目水**论证报告书》在水**论证报告中,通过节水、降水措施的实施,****煤矿正常生产过程中的用水量。同时,煤矿在建设过程中发现,矿井涌水量超过了原设计核算涌水量,日常矿井涌水量已达到20.2m3/h的状况,考虑经济因素,矿井涌水昼间存储在井下水池内,夜间集****处理站内处理,由于处理时间集中于夜间,处理时间减少,****处理站处理能力不足,本次将原设计480m3/d****处理站处理规模扩建为2400m3/d。矿井水采用“调节+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扩建前后工艺不变,只是处理量变化,处理后优先回用于生产工序,回用矿井水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其余无法回用的矿井水,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无质量限值要求的SS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2及环环评[2020]63号中要求的含盐量小1000mg/L,排入无名沟,进入新**,最终汇入倭肯河。
联系人:贾井泉,
联系电话:186****1858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