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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办理以下三宗地块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地块信息
| 土地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出让年限 | 供地方式 | 开发程度 | 受让人 | 成交价格(万元) |
| ****农贸市场237号 | 4.55 (分摊) | 其他商服用地 | 40年 | 协议 | 现状 | 许莉 (继承) | 1.08 |
| 姑孰镇**街63号 | 20.21 (分摊) | 其他商服用地 | 40年 | 协议 | 现状 | 龚为云 (继承) | 4.238 |
| 姑孰镇东大街152号 | 25.32 (分摊) | 其他商服用地 | 40年 | 协议 | 现状 | 李万英、濮传喜 | 5.71 |
二、公示时间
本公示期限为10天,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0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将与用地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10日前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给****。
联系电话:****653
联系地址:**县姑孰镇**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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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