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WZZC2025-J1-210004-XRXM 2、WZZC2024-C3-210367-XRXM 3、WZZC2024-C3-210340-GXXR 4、WZZC2024-C3-210298-GXXR 5、WZZC2024-C3-210382-XRXM 6、WZZC2024-C2-210299-GXXR 7、WZZC2024-C2-00237-GXXR
二、项目名称:1、**县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采购(重) 2、黑石六堡茶源博园4A级旅游景区提升规划、六堡茶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服务采购(重) 3、**县2024年六堡茶品牌推广和电商帮扶项目项目 4、**县“茶船古道”田园综合体—茶产业人员培训 5、**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编制服务采购 6、六堡茶文旅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六堡镇景区旅游标识系统提升工程 7、**县六堡镇塘平村山体造林绿化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公司 | ****市**区**镇尚龙尚品居5栋1201房 |
四、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厅 ******厅 **壮****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桂财采〔2025〕52号)以及《**** ******局 ****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苍财采〔2025〕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5年7月起随机抽取******公司****政府采购业务中的项目进行了书面检查,并按要求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对检查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县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采购(重)”(WZZC2025-J1-210004-XRXM)、“黑石六堡茶源博园4A级旅游景区提升规划、六堡茶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服务采购(重)”(WZZC2024-C3-210367-XRXM)、“**县2024年六堡茶品牌推广和电商帮扶项目项目”(WZZC2024-C3-210340-GXXR)、“**县“茶船古道”田园综合体—茶产业人员培训”(WZZC2024-C3-210298-GXXR)、“**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编制服务采购”(WZZC2024-C3-210382-XRXM)、“六堡茶文旅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六堡镇景区旅游标识系统提升工程”(WZZC2024-C2-210299-GXXR)、“**县六堡镇塘平村山体造林绿化工程”(WZZC2024-C2-00237-GXXR)等七个项目的卷宗****政府采购官方网站发布的截图,且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合同。
2.“**县2024年六堡茶品牌推广和电商帮扶项目项目”(WZZC2024-C3-210340-GXXR)项目未在签订采购合同后的规定时间内退还已收取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2、处理结果:本机关决定对******公司做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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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