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幼儿园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2-01 17:04 至 2025-12-16 17:04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6437.45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县感德镇霞庭村 | |||
| 经度 | 117.876609 | 纬度 | 25.311761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8-15 至 2025-11-03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郭明奇 | 单位联系电话 | 177****8635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郭明奇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7****8635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政府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苏春明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5****339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泉****人民政府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幼儿园地块(以下简称“****幼儿园”)位于**省**市**县感德镇霞庭村,东侧邻近霞春中学操场,西侧、南侧、北侧邻近霞庭村民宅,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7.876609°,北纬25.311761°,该地块属于霞庭村集体所有,原为农用地性质,总占地面积为6437.45m2。调查地块于2018年进行土地征收,2021年之前为周边村民的农用地,****幼儿园的建设,调查地块的性质由农用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幼儿园尚处于建设阶段并未投入使用。 由于调查地块至今未开展土壤调查,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建设用地问题整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地块应补充开展调查地块的土壤调查工作。 根据上述分析和评估,参考《**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农用地转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原则上只需开展第一阶段调查”,通过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本地块未发现有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现使用污水灌溉;未发现有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等;地块内未发现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地块周边工业企业对本地块的污染风险较低。同时,通过XRF、PID设备现场快速检测,砷、镉、铜、铅、汞、镍、锑、钴、钒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锌、锰、铬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对本地块造成污染影响,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