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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易编号: ****
| ****受****委托定于 2025-12-08日9:30时对白蕉镇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 ||||||||||||||||||||||
一、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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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智能充电桩运行电费由乙方承担 ,充电费用由乙方向用户通过扫码的方式经过信息平台收取,乙方每年支付租赁费用为充电桩当年充电总收入的XX%。(不低于20%,以中标百分比为准) 2、乙方负责每年为甲方的智能充电桩购买保险,支付信息平台、保养维护、设备升级、更新消防器材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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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不得低于0.01 元/宗﹒年(对应年充电总收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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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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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竞价资质要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家庭成员如有拖欠村集体款项的(以户口簿为单位)必须在交易日期前交清所拖欠的款项(计算拖欠款时间为2025-12-08日前)。 3、本次交易不接受已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的竞投意向人的报名,已经报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次公开交易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5、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才有权参加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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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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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阅读交易公告内容并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人资格条件; 2、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3、未注册用户请先登录“**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https://www.****.cn/)” 网站或关注“**区三资交易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并等待系统审核(完成注册的用户可直接下一步); 4、按交易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名流程缴纳交易保证金; (若已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5、报名成功后,等待系统审核身份资格; 6、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准时参加交易活动; 7、交易结束,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核实竞得资格,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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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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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时间:2025-12-01 9:00 起至 2025-12-05 17:30 止。 (二)报名地点和方法:竞投意向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 “**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https://www.****.cn/)” 网站或关注“**区三资交易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的“网上交易”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并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网上报名。(提示:缴纳保证金后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请预留充足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三)说明: 1、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自然人报名、竞投、签约不接受委托,单位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由单位开具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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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易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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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易保证金缴存:各竞投意向人须在2025-12-05 17:30前以本人(单位)实名按要求将交易保证金5000.00 元整(¥5000.00元)****银行账号,必须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转账成功后请保存转账回单,在报名参与竞投时要上传回单图片。(提示:1、前往银行汇缴保证金不得使用现金存入方式,****商行),其次是个人结算账户(结算户)的存折,不能用“一本通”的存折(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定活一本通)和储蓄户的存折,以免造成保证金无法退回;2、多汇、少汇或分多笔转入交易保证金,系统均无法识别,视为缴存保证金失败;3、****银行账户汇缴保证金,不能使用他人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退回 1、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原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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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证金的账号信息(每宗电子交易对应的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勿重复汇款到同一个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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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反交易规则的处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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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投人未按照交易公告的要求违反相关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农村集体处理,并将其列入**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不良行为名单。 | ||||||||||||||||||||||
| 八、交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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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投意向人请于 2025-12-08 9:30 前准时参加网上竞投,超过指定交易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二)交易完成后,竞得人本人在2个工作日内到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若因无特殊原因拒绝或2个工作日内未到场确认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此单交易作流拍处理。 (三)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因特殊情况,农村集体和竞得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和竞得人应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暂缓签订合同;因竞得人原因,在未经农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未能在约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将会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交易所需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五)合同起始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 ****所有。 (六)采用电子竞投交易时,竞投人如需协助,可在竞投当天提前到达交易服务机构咨询工作人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竞得人竞得后不得将资产转包给任何人,否则以违反合同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农村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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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合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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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同期限:2026-01-01至2030-12-31,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合同金额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三)合同金额支付时间: 按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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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基本**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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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对23座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的信息平台管理,向甲方共享充电收费平台信息,让甲方掌握充电收入明细情况。 2.在合同期内,乙方负责每年为甲方的智能充电桩购买保险,以及处理相关理赔手续。 3.在合同期内,乙方负责智能充电桩的日常管理,每台充电桩每个星期至少2次实地巡检;负责定期保养维护、调试检测,确保设备在合同期内能持续正常使用;负责保养、更新充电桩内灭火器,确保正常可用;乙方负责清理停放或占位的非充电车辆;如充电桩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或用户向乙方报障时,乙方需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 4.在合同期内,乙方负责收取充电桩充电费用,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的收费标准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最终决定。 5.在合同期内,丙方负责智能充电桩的收取租赁费用事宜,并定期向甲方返还税后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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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联系方式 | ||||||||||||||||||||||
| (一)出租方(发包方)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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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发包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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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霍荣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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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651 | ||||||||||||||||||||||
| 联系地址: 白蕉镇**中路138号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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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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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管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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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霍荣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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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756-****651 | ||||||||||||||||||||||
| 联系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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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