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市政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1日 16:4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23: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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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省公共**交易平台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2月24日 09:3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江****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组织评审,投标人不需要到场参加采购活动)。 | ||
| 预算金额 | ¥792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钟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553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安石路21号客运大楼5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46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红谷滩区玉壶山大道188号赣地信息大厦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3****5537 | ||
****关于**市市政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市市政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公共**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4日 09点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市政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0.00 元
最高限价:****0000.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洪购2025F****72942 | 市政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项目 | 280000 | 吨 | ****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未达到2年而应支付金额达到7924万元,则合同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的主体、关键工作为污泥处置服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除污泥处置服务以外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方式完成,须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含)以上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比例须达到60%)。各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相关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节能、环保货物、残****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2 如本项目****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3日 00:00 至 2025年12月10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省公共**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24日 09点30分 (**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组织评审,投标人不需要到场参加采购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注册并办理**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www.****.cn)。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省公共**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省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网址:https://www.****.cn)。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0000;(各地市按当地不见面开标规定执行) 3.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 4.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执行《****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 (2023)8号]相关规定。 6.关于“政采贷”政策:根据《****政府采购线上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财政局****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金融机****财政局****银行名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安石路21号客运大楼5楼
联系方式:187****4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红谷滩区玉壶山大道188号赣地信息大厦
联系方式:173****5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173****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