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口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口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口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山口镇禹石汶村。 2.4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37495㎡,建构筑面积13757㎡,****处理厂1座,建设规模为2万m3/d,建设配套污水管网35.06km,****学校,****社区等;原有取水供水站设备更新及建设给水管网7km。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运营期:3年,自项目建成并通过环保验收之日算起。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全面运营管理。出水水质标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准Ⅳ类标准要求,自来水供水标准达到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2.7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包含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合格证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等),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风险,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并对本项目提供全面的运营、维护服务,包括提供自来水供给、污水处理服务,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转及项目运行正常,水质稳定达标等。 2.8最高投标限价:22153.91万元。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能力: (1)投标人具备以下①-④任何一种资质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兼任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与专业配套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含预中标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拟派项目经理兼任),具备与专业配套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含预中标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12月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标书代写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136)。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山口镇驻地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538-****6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谢过城街123号 联系人:刘美娟 胡文荣 电话:0538-****002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刘美娟 胡文荣 联系方式:0538-****002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市公共**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住建局工程建设科 联系电话:0538-****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