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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5********2601308 | 建设单位法人:刘赋 |
| 白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县栋川镇蛉荷大道西侧 |
| **县普登河河道治理(排洪除涝)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51--127- 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县 |
| 经度:101.40728,101.41166,101.41338,101.41383,101.41505,101.41681,101.41838,101.42063,101.42065,101.4216,101.42258,101.42297,101.42321,101.42389,101.42458,101.42488 纬度: 25.47784,25.47698,25.47754,25.47655,25.47746,25.47752,25.47804,25.47855,25.47801,25.47739,25.47686,25.47634,25.47683,25.47643,25.47583,25.47499 | ****机关:****生态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04 |
| 姚环许准〔202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585.27 |
| 299.1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5********260130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水生态****公司 |
| ****0111MA6PX4DN2C | 验收监测单位:****0100MA6K3NOU02 |
| ****0100MA6K3NOU02 | 竣工时间:2025-06-01 |
| 2025-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30 |
| 2025-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463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县普登河河道治理(排洪除涝)工程治理干流9.32km,同时对干流回水影响内的支流进行治理。其中干流左岸堤线总长9.24km,治理总长7.05km;干流右岸堤线总长9.27km,治理总长7.15km;治理干流回水影响范围内的支流2条。**排涝管33座,左岸17座,右岸16座。拆除重建6座桥梁,拆除2座。**1座取水坝,**1处取水口。**42座亲水台,其中左岸**20座,右岸设置22座;河堤沿线布置DN600混凝土排涝管33道,其中左岸17道,右岸16道,排涝管出口设置拍门 | 实际建设情况:**县普登河河道治理(排洪除涝)工程治理干流9.32km,同时对干流回水影响内的支流进行治理。其中干流左岸堤线总长9.24km,治理总长7.05km;干流右岸堤线总长9.27km,治理总长7.15km;治理干流回水影响范围内的支流2条。**排涝管33座,左岸17座,右岸16座。拆除重建6座桥梁,拆除2座。**1座取水坝,**1处取水口。**42座亲水台,其中左岸**20座,右岸设置22座;河堤沿线布置DN600混凝土排涝管33道,其中左岸17道,右岸16道,排涝管出口设置拍门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县普登河河道治理(排洪除涝)工程的工程任务是保护河道沿岸3246人和8296亩农田的防洪安全。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永久建筑物级别为5级 | 实际建设情况:**县普登河河道治理(排洪除涝)工程的工程任务是保护河道沿岸3246人和8296亩农田的防洪安全。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永久建筑物级别为5级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木瓜树村至岔河村段施工生产生活区租用YK20+85处大平地村、YK22+950处大茶树村、ZK25+151.64处河底村、ZK16+315.64处岔河村民房 | 实际建设情况:木瓜树村至岔河村段施工生产生活区租用YK20+85处大平地村、YK22+950处大茶树村、ZK25+151.64处河底村、ZK16+315.64处岔河村民房 |
| 减少了一处生活区的设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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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施工人员如厕问题利用附近村内的公房生活设施解决,分别依托王朝村、张家村、大平地村、大茶树村、河底村、岔河村公房生活设施解决,项目施工场地不设置临时厕所、临时化粪池。 | 无 |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根据工程实际建设情况,施工人员如厕问题利用附近村内的公房生活设施解决,分别依托王朝村、张家村、大平地村、大茶树村、河底村、岔河村公房生活设施解决,项目施工场地不设置临时厕所、临时化粪池。 | 无 | |
| 2 | ①在王朝村、张家村、大平地村、大茶树村、河底村、岔河村租用的施工生产生活区分别设置清洗区进行车辆及机械清洗,并配套设置容积不小于1m3的沉砂池对清洗废水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严禁排入普登河;②项目施工期设置临时沉砂池,施工结束后,临时沉淀池全部回填。 | 无 | ①在王朝村、张家村、大平地村、大茶树村、河底村、岔河村租用的施工生产生活区分别设置清洗区进行车辆及机械清洗,并配套设置容积不小于1m3的沉砂池对清洗废水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严禁排入普登河;②项目施工期设置临时沉砂池,施工结束后,临时沉淀池全部回填。 | 无监测 | |
| 3 | 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排水沟507m,布设沉砂池6座 | 无 | 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排水沟507m,布设沉砂池6座 | 无监测 |
| 1 | 采取抑尘措施,特别是施工场地距离敏感点较近的区域(普登河王朝段:北侧5m处的王朝村(侧风向)、东南侧19m处的张家村(侧风向)、北侧17m处的张家村散户(侧风向)、北侧68m处的倪家村(侧风向);普登河木瓜树村至岔河村段:北侧17m处的木瓜树村(侧风向)、东北侧42m处的小团山村(侧风向)、西侧38m处的大平地村1#(侧风向)、北侧3m处的大茶树村(侧风向)、西北侧50m处的新村(侧风向)、西北侧23m处的河底村(侧风向)、西北侧34m处的岔河村(侧风向)),如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围挡、土工布覆盖等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已采取以下抑尘措施,特别是施工场地距离敏感点较近的区域(普登河王朝段:北侧5m处的王朝村(侧风向)、东南侧19m处的张家村(侧风向)、北侧17m处的张家村散户(侧风向)、北侧68m处的倪家村(侧风向);普登河木瓜树村至岔河村段:北侧17m处的木瓜树村(侧风向)、东北侧42m处的小团山村(侧风向)、西侧38m处的大平地村1#(侧风向)、北侧3m处的大茶树村(侧风向)、西北侧50m处的新村(侧风向)、西北侧23m处的河底村(侧风向)、西北侧34m处的岔河村(侧风向)),如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围挡、土工布覆盖等措施 | 无监测 |
| 1 | 在王朝村(河道河堤北岸)、张家村(河道河堤东**)、张家村散户(河道河堤北岸)、倪家村(河道河堤北岸)、木瓜树村(河道河堤北岸)、小团山村(河道河堤东北岸)、大平地村1#(河道河堤西岸)、大平地村2#(河道河堤西北岸)、大茶树村(河道河堤北岸)、新村(河道河堤西北岸)、河底村(河道河堤西北岸)、岔河村(河道河堤西北岸)设置临时围挡防护措施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在王朝村(河道河堤北岸)、张家村(河道河堤东**)、张家村散户(河道河堤北岸)、倪家村(河道河堤北岸)、木瓜树村(河道河堤北岸)、小团山村(河道河堤东北岸)、大平地村1#(河道河堤西岸)、大平地村2#(河道河堤西北岸)、大茶树村(河道河堤北岸)、新村(河道河堤西北岸)、河底村(河道河堤西北岸)、岔河村(河道河堤西北岸)设置了临时围挡防护措施 | 进行了监测 |
| 1 | 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 (1)土石方:开挖土石方用于场地回填,表土用于绿化覆土;最大限度的提高了土石方利用率,能做到区域内土石方平衡,无弃土,不对外造成废弃土石方污染。 (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由废弃混凝土、废包装材料等组成。项目工程量较小,产生的建筑垃圾较少,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在场内平衡,用于道路铺垫,不外排。 (3)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塑料袋、废纸等,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统一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集中处置点处置。 环评批复提出的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开挖土石方用于场地回填,表土用于绿化覆土;最大限度的提高土石方利用率,能做到区域内土石方平衡,无弃土,不对外造成废弃土石方污染。建筑垃圾主要由废弃混凝土、废包装材料等组成。项目工程量较小,产生的建筑垃圾较少,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在场内平衡,用于道路铺垫,不外排。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塑料袋、废纸等,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统一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集中处置点处置。 | (1)土石方:开挖土石方用于场地回填,表土用于绿化覆土;最大限度的提高了土石方利用率,能做到区域内土石方平衡,无弃土,不对外造成废弃土石方污染。 (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由废弃混凝土、废包装材料等组成。项目工程量较小,产生的建筑垃圾较少,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在场内平衡,用于道路铺垫,不外排。 (3)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塑料袋、废纸等,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统一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集中处置点处置。 施工期间,未收到附近居民及单位的环保投诉,未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处罚。 |
| 1 | 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 (1)植物与植被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工程招标中,严格按设计施工,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必须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②施工期制定生态环境管理,通过管理规定和制度化,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树木,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施工区严格烟火管理,以杜绝施工人员对施工区和其它地区植物的破坏,减轻工程施工对野生生物的影响; ③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减轻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2)动物影响减缓措施 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特别是对树木的砍伐;建设单位加强动物保护宣传和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捕杀、伤害野生动物,动物迁徙(飞)到安全地带继续栖息生活,项目仅短期减少小范围内动物数量,不影响大区域动物数量及分布,随着施工结束和植被恢复,小范围的动物数量亦会得到一定恢复和发展。 环评批复提出的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以及周边环境特征,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水质污染风险。项目运管部门应加强日常巡护,确保河堤、施工废水处理设施功能完好,做好现场巡查,落实各项水土保持、生态恢复修复措施,尤其关注旱季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避免危险事故发生;建立应急队伍,配备应急物资,****政府应急机构进行联合演练,确保应急工作的有效性;建设单位需与饮用水源主管部门建立沟通联系,项目将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一旦发生事故需第一时间处理,并预留监测费用。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要求。 | (1)植物与植被保护措施 ①加强了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境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了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按设计施工,未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已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②已通过管理规定和制度化,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树木,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施工区严格烟火管理,以杜绝施工人员对施工区和其它地区植物的破坏,减轻工程施工对野生生物的影响; ③已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减轻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目前“水土保持方案”验收工作正在开展中。 (2)动物影响减缓措施 在施工中减少了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特别是对树木的砍伐;建设单位已加强动物保护宣传和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捕杀、伤害野生动物,动物迁徙(飞)到安全地带继续栖息生活,项目仅短期减少小范围内动物数量,不影响大区域动物数量及分布,随着施工结束和植被恢复,小范围的动物数量已得到一定恢复和发展。 施工期间,未收到附近居民及单位的环保投诉,未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处罚。 |
| 项目区位于**县前场镇,河道治理段由场内交通连接 G227(广姚公路)与乡村道路新村线,道路宽 4~6m,路面为混凝土硬化路面,运输条件满足本项目的运输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区位于**县前场镇,河道治理段由场内交通连接 G227(广姚公路)与乡村道路新村线,道路宽 4~6m,路面为混凝土硬化路面,运输条件满足本项目的运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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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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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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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工程招标中,严格按设计施工,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必须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减轻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按设计施工,未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已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已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减轻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目前“水土保持方案”验收工作正在开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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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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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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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