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二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审批
黑龙江-双鸭山-宝清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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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01

项目名称 ****集团****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地点 **省双鸭****农场 场部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419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强
联系人 闫娜 联系电话 131****0225
项目投资(万元) 2980 环保投资(万元) 107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10-1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中心脱硫设施,原脱硫塔增加一层喷淋层,高度增加3米(由原来55米增加至58米),布袋除尘改为长袋低压脉冲除尘,脱销为SCR-SNCR联合脱销。建成后执行标准由《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1中颗粒物8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4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400毫克/立方米,变为超低标准: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50毫克/立方米。项目周边无超过55米建筑物。改造场部供热管道16.5km;场部排水管网、检查井及化粪池清理;铺设沥青路面2km及两侧两侧人行道排水沟维修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2台65吨链条炉采取SNCN-SCR联合脱硝,长袋低压脉冲布袋除尘,镁法高效脱硫工艺措施后通过烟囱 (烟塔一体)排放至外环境
其他措施:
为了减少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施工现场周边应边界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不得擅自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车辆必须装有尾气净化装置,使污染降到最低,严格执行文明施工,建筑材料不允许乱堆乱放,弃土石渣每天清除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措施****农场污水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等措施。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种植绿化
承诺:**** 王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