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2026年警察节警营开放活动” 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警察节警营开放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63.283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2026年警察节警营开放活动,主要内容:①活动主视觉、氛围营造以及主题意象海报等设计,②互动形宣品设计采购,③展位搭建及氛围布置,④舞台设计搭建及启动议程策划执行,⑤网络直播。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完成活动主视觉、氛围营造、主题意象海报、形宣品、互动展位、舞台等产品设计,并通过采购人确认。
(2)2026年1月3日前完成活动主视觉、氛围营造、形宣品的制作、供货,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3)2026年1月9日12:00前完成互动展位搭建及氛围布置、舞台搭建等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4)2026年1月10日17:00前完成舞台启动议程策划执行、网络直播等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磋商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
3.****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磋商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磋商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磋商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8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东新街道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08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现场/电子邮件(****@qq.com)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4)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5)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交纳证明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等(均需加盖公章)。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东新街道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04室】
五、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2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东新街道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1)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2)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市上**华光路3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0197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020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东新街道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08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亮、姜伟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2688、136****5480、0571-****1785
质疑联系人:吴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0912、138****9286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市**区东新街道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08室
质疑接收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71-****0912
附件信息:
招标资料发放登记表.doc (20.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