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比选教研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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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心比选教研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拟通过比选****研究中心****中学教研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比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比选岗位计划

****研究中心此次竞争性比选教研员12名。具体比选岗位详见《****研究中心比选教研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范围

**县****中学教师。

四、比选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教师法》《****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且证书上的任教学科、所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6.具有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称号。

7.具有报考岗位五年及以上教学经历。

8.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审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期满影响调动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入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

6.干部人事档案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未按政策重新认定的;

7.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的。

五、比选方式

(一)比选方式:采取业绩赋分、面试及考察的方式进行。

1.比选分值:面试占70%,业绩占30%。

2.面试形式:采取试讲(“模拟上课”)和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70分,低于5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英语除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业绩内容:

(1)学历加分:取最高一项计分,取得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全日制学历者,依次加5分、4分、3分、2分;在职学历者,依次加4分、3分、2分、1分。

(2)职务加分:取最高一项计分,任职副校长、主任、副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者,依次加2分、1.5分、1分、0.5分。

(3)职称加分:获得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者,依次加4分、3分、2分、1分。

(4)行政奖励:取最高一项计分,获国家、自治区、市、****政府)奖励的,依次加5分、4分、3分、2分;获国家、自治区、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人社部门奖励的,依次加4分、3分、2分、1分。

(5)名师奖励:取最高一项计分,自治区、市、县级奖励的,依次加4分、3分、2分。

(6)专业奖励:取最高一项计分,获国家、自治区、市、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依次加5分、4分、3分、2分;获国家、自治区、市、县级教学能手称号的,依次加4分、3分、2分、1分。

(7)论文奖励:取最高一项计分,获国家、自治区、市、县级教育学会论文一等奖称号的,依次加2分、1.5分、1分、0.5分;二等奖称号的,依次加1.5分、1分、0.5分、0.2分;三等奖称号的依次加1分、0.5分、0.3分、0.1分;发表论文(知网可查)加2分。

(8)科研奖励:取最高一项计分,自治区、赤****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科研课题,主持者结题的,依次加3分、2分;参与者结题的,依次加2分、1分。

(二)计分办法

比选总分=面试分值×70%+业绩分值×30%。

(三)比选规则

对每个拟比选岗位,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对参与该岗位竞争人员进行排序,确定通过比选考察人员。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奖励、行政奖励、名师奖励、科研奖励、学历加分、职称加分、论文奖励、职务加分高者确定,

六、比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12月5日。

2.报名地点:****中学行政楼门厅。

3.报名材料:

(1)《****研究中心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研究中心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现取得最高级别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获奖证书(佐证材料)、发表论文期刊及在中国知网下载的PDF版原文(知网可查),课题成果(立项、结题和学术交流的相关支撑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根据比选条件,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所填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2)面试开考比例一般达到审查结果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3:1及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其比选岗位计划。

(三)考察

按进入比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以2:1确定拟进入考察人员、****教育局网站公布。教育局成立2人以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比选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突出业务标准。严格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经考察,没有胜任岗位者,取消其比选岗位计划。

(四)确定拟比选调动人选

教育局党组综合分析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决定拟比选调动人选。

(五)公示

对拟比选调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比选调入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调入资格。

七、其他事宜

(一)公开比选教研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比选工作期间,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比选选人员在公开比选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二)在比选工作期间,报考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比选工作的,由本人负责。其他未尽事****教育局。

咨询电话:0476-****070

监督举报电话:0476-****110


附件:

1.****研究中心比选教研员岗位表.xlsx

2.****研究中心比选教研员报名表.xlsx

3.****研究中心比选教研员报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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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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