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2个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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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市2个环境空气挥发****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综合评分”中人员配备的评分内容做如下更正:

人员

配置

1、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类或环境监测类专业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5分,具有环境工程类或环境监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具有环境工程类或环境监测类专业助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运维人员(1人):

运维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环境监测部门颁发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与质控培训班培训合格证书的,得3分;

3、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驻点服务人员(2人):

驻点服务人员具有环境工程类或环境监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具有环境工程类或环境监测类专业助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数据分析人员(1人):

数据分析人员具有环境工程类或环境监测类专业副高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5分,具有环境工程类或环境监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具有环境工程类或环境监测类专业助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注:1、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同一个人具有多种证书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得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2、提供上述人员为供应商单位员工的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除承诺书外响应文件中还需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0-19分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环大厦

联系方式:0566-****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九华山大道389号益瑞楼2楼

联系方式:177****3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娟

电 话:177****3566

五、附件
1.更正公告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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