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5年度追加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办公室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75.3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集中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病理科、护理用设备等医疗设备-批(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 1 | E620********371****4001 | 275.300000万元 | 货物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2025年度追加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65086Y-****1107-000012-0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银行出具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免税企业须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022年1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交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及《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及《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需提供不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证明。 (4)对提供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函原件(提供转授权函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复印件且该复印件须加盖区域总代理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病理科、护理用设备等医疗设备-批(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