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拟公开遴选一批评审机构承担5GWH钠离子电池制造等项目节能报告评审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拟遴选项目共6个,总投资47.09亿元。
其中总投资1-5亿元项目2个,分别为年**综合利用30万吨铅锌冶炼废渣项目(2.76亿元)、年产120万吨低阶煤分级分质清洁高效综合利用上下游一体化项目-1*80MW热解尾气发电综合利用项目(4.95亿元)。
5-10亿元项目2个,分别为通信枢纽土建项目(7.8亿元)、1000t/d金精矿生物预氧化冶炼工程(一期)(7.95亿元)。
10-50亿元项目2个,分别为5GWH钠离子电池制造项目(10.47亿元)、数据中心项目(13.17亿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
3.具备所申请专业的甲级资信等级,或具有甲级综合资信等级。
4.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与拟评审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单位,不得参加评审竞标;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咨询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竞标。
6.3年内未出现在节能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提出的节能评审、验收意见严重失实的情况。
7.项目评审负责人须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职称;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项目相应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
(二)申报材料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评审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报价单。填写报价单(详见附件)。
3.单位资信。包括营业执照、资信等级凭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凭证。
4.承诺函。针对本公告“申报条件”第1、4、5项及材料真实性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时间
以上材料盖章件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3.com,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日下午18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三、遴选标准
1.总投资1-5亿元项目咨询评审费用控制价为4万元以内,总投资5-10亿元项目咨询评审费用控制价为6万元以内,总投资10-50亿元项目咨询评审费用控制价为8万元以内。
2.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咨询机构,按照“低价中标”原则确定评审单位。
3.评审单位应对项目节能报告和能耗置换方案均进行严格评审,须对审查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对项目真实建设状态进行核实并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存在恶意低价竞争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情况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场1号省政府综合楼1101。
联系人:孙彤、张愈年,联系电话:0931-****158。
附件附件:投资咨询评估服务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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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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