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 财政部 ****银行****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2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辖区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的通知》(北自然资发〔2023〕19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位于金海岸大道以南、洛水****学院东侧50亩储备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土地坐落 |
面积(亩) |
临时用途 |
出租期限 |
出租底价 |
| **** |
金海岸大道以南、洛水大****学院东侧) |
50 |
无人机培训场地 |
2年。出租期间,****政府土地供应随时收回土地。 |
出租单价:3200元/亩﹒年; 总价:160000元/年。 |
二、储备土地临时建筑和临时利用管理要求:
1.承租人临时使用储备土地必须符合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储备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2.根****政府出让土地的需要,出租人可以随时收回出租的储备土地,出租人收回出租储备土地时,承租人须无条件服从,且不得要求出租人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责任;
3.承租人临时利用储备土地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管理。临时利用储备土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乙方应在临时利用储备土地前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
4.临时出租储备土地用途为无人机培训场地,涉及有关空域安全管制审批手续由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该出租储备土地是否符合空域安全管制要求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临时利用储备土地期间,须按规定用途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并对临时利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6.储备土地临时出租利用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变本协议规定的储备土地用途,不得将承租的储备土地转借、转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7.承租人须按照租赁储备土地年租金总额20%的比例,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履行相关义务的,由出租人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8.临时使用储备土地结束后,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或承租人不再继续租赁储备土地的,承租人须负责清理储备土地上临时建设安装的建(构)物、附着物和相关设施等,恢复土地原状。
9.承租人临时利用储备土地期间,储备土地管护工作由承租人负责。包括防止储备土地被非法侵占破坏、违法建设建(构)筑物、非法取土采沙,制止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渣土淤泥等行为,若发现地块内违规违法行为时,承租人应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出租人和相关职能部门书面报告。同时,承租人按照**市创城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地块创城相关工作。
三、本次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租人,通过公开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四、本次******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中心微信公众号和现场张贴等发布招租公告。公告期为7天,自2025年12月1日起至12月7日止。
五、有意竞租的单位、个人在公告期内,携带有效证件到**市**区**路沈四村1****纪委大院办公楼四楼****综合科登记报名,并在公告期内提交报价表,竞租人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
若招租地块参与竞租人只有1人,且报价不低于出租底价的,报价人即为该地块的承租人。报名参与竞租人在2人以上的,由出租人组织现场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现场竞价时间出租人另行通知。
六、竞租活动结束后,出******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中心微信公众号等进行竞租结果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最终承租人。
七、承租人必须按照招租用途临时利用储备土地。不得擅自转让、转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影响城市建设规划、市容环境卫生,不得妨碍道路交通,不得损坏通讯、供电线路等公共设施,不得污染土壤,不得造**全隐患等。
八、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招租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租人另行发布公告。
附件:1.招租地块位置图
2.**市储备土地公开招租竞租报价表
(联系人:小张、小钟 联系电话:0779-****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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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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