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动物防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关于切实加强市特种垃圾焚烧场关闭后全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城发〔2010〕92号)的要求,中心拟采购一家符合要求的动物防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供应商,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名称:****
二、项目名称:动物防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三、项目地点:**天府新区**街道和韵南路80号
四、项目要求:
(一)需要转运、处置动物防疫医疗废物为动物防疫疫苗瓶和动物疫病检测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包括但不限于疫苗空瓶、动物疫病监测血样以及动物粪便样品等。
(二)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规定,指定专人按****中心指定区域内的医疗废物,安全运达处置地点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转运地点为****卫生监督所(**天府新区**街道和韵南路80号)。
五、资质要求:
1.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2)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公司视成立时间提供);
(4)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缴纳证明材料****公司视成立时间提供);
(5)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有HW01医疗废物(废物代码:841-001-01感染性废物、841-002-01损伤性废物、841-003-01病理性废物、841-004-01药物性废物);
(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投标人单位、法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注: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六、说明事项:
1.请于2025年12月5日17:00前,将报名资料提交至****卫生监督所。
2.本项目预算金额16000.00元/年。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进行比选,根据得分进行排名,依照排名顺序原则上选择第一名作为成交供应****政府相关采购规定另行处理),评分标准请联系我单位获取。
七、报名地点:**天府新区**街道和韵南路80号
八、联系人:郭先生;电话:****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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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