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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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区鸣新中路26号******校区求实楼北侧场地(自行车、汽车停车场地)、第一食堂****停车场地)招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5JS****046)
挂牌价 6,210 元/年
保证金 5,000元
租赁期限5年
租赁面积357.85m2
承租押金30000元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报名开始时间:2025-11-2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12-04 17:00:00 标书代写
交易条件
联系方式
融资支持
竞买记录
| 项目名称 |
**市**区鸣新中路26号******校区求实楼北侧场地(自行车、汽车停车场地)、第一食堂****停车场地)招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1-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2-04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延牌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 标的坐落 |
**市**区鸣新中路26号******校区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其他 |
所在层数 |
-- |
| 租赁面积约(㎡) |
合计357.85 |
租赁期限 |
5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 |
承租押金 |
30000元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标的位于****内,****大学城主城,校园环境优美,停车方便,人流量密集。 |
| 其他情况 |
1.本次招租标的租金底价为年租金底价。 2.本次招租标的仅可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桩服务,仅对在校车辆提供充电服务,不面向社会车辆提供进校充电服务。如用于其他经营业态,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标的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标的交付后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如需对标的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且不能影响主体结构,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5.本项目施工期限为15天(含调试期限),调整完成后投入使用,合同签订且项目实施方案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交施工进场申请及施工进度表,以出租方确认的施工进场日期为准开始计算。 6.选址及建设数量:求实楼北侧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车位12个,安装11套电动汽车充电桩,可提供9个慢充与3个快充电位。求实楼北侧车棚内安装6套充电桩,提供6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第一食堂西侧车棚内安装3套充电桩,提供3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7.出租方提供充电桩安装场地和电力接口。承租方自筹资金、自行设计、自行建设、自主经营,自行维护并承担此过程中所产生的电费、建设费、运营费等一切费用。 8.电费结算:结算金额根据出租方提供电源处电表的计量据实进行结算。电价按0.54元/度的收费标准计算,若国网收费标准发生调整则同步进行调整。每半年结算一次,出租方开具相应发票。 9.充电收费标准 (1)合同期内,由承租方按照其收费系统自行向充电车辆用户收取。如学校校内服务电费标准发生变化,承租方充电服务电费标准将作适当调整,但必须经过出租方同意。 (2)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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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电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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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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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电动自行车功率0-300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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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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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电动自行车功率300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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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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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动汽车收费标准:0.9元/KWH,充满自动断电并收费或退费。 10.其他承租要求详见《场地租赁合同》样稿,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完全接受《场地租赁合同》并按上述合同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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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租金底价(元) |
6210.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1.出租方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0069658 3.开办资金:75262万元 4.注册地址:**市**区湖塘镇鸣新中路26号 |
| 出租方承诺 |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特别 告知 |
1.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套,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标的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产交所已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4. 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招租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招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内容及招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场地租赁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出租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6.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7.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违约或被视为违约,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可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标的为由,要求解除、变更《场地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后出租方通知时间内,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各项费用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公告内容及《场地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视为恶意竞价并自动放弃此标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形式报名。 2.意向承租方需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意向承租方需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行政处罚记录。 4.意向承租方商业信誉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意向承租方自有充电桩运营服务平台获得******部颁发的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二级及以上,并提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充电物联网管理系统等级测评报告。 6.意向承租方****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cn/col/col6281/index.html)公示的“**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承诺公示企业”名单内。 7.意向承租方须具备高校充电桩运营服务经验(需提供不少于三份有效合同)。 8.意向承租方须具备针对本项目的负责人,该人员须为意向承租方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完整复印件以及意向承租方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并需有机电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 9.意向承租方需针对以下事项出具承诺函并对承诺函真实性负责: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3)近三年内(2022年至2025年),报名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且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事故。 10.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项目前,须赴实地现场踏勘该资产,详细了解资产情况,并获得出租方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 |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场地租赁合同》、提交以下资料并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 ①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②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交易所有限公司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产交所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产交所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产交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产交所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场地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标的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组织察看。联系人:高老师 159****8869) 2.地点:标的所在地。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11-21 09:00:00 至 2025-12-04 17:00:00 |
| 报名手续 |
1.意向受让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资审等手续。 2.意向承租方须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材料经出租方审核通过且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3.意向受让方需向出租方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相关证明(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行政处罚记录的相关证明(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近两年(2023年1月1****机关出具的纳税申报****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6)二级及以上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充电物联网管理系统等级测评报告。 (7)“**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承诺公示企业”名单截图。 (8)意向承租方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3家或以上的经营高校充电桩有效运营服务合同(或租赁场地合同)原件扫描件 (9)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凭证,机电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10)承诺函(详见附件样稿)。 (11)现场踏勘证明。 (12)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5000.00元,截止时间2025-12-0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退还:承租方缴纳首期房租、承租押金并签署《场地租赁合同》后,保证金将转为交易服务费,如有剩余部分将无息退还,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应缴部分需承租方另行补足,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11-21 09:00:00-2025-12-05 09:3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服务费 |
684元+竞价溢价部分的1.2%(实际支付服务费不得少于1000元),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
| 附件下载 |
1.场地租赁合同(样稿).pdf 2.承诺函(样稿).pdf 3.现场踏勘证明(样稿).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郁先生 沈女士 |
| 咨询电话 |
150****5417 0519-****7335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段: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区关**路66号B座13楼 |
| 技术支持 |
400-****-9082 |
| 其 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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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现场踏勘证明(样稿).pdf下载预览
承诺函(样稿).pdf下载预览
场地租赁合同(样稿).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