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及要求
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市**区龙青路中段
项目名称:采购医用气体服务
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采购限价:柒佰伍拾伍元(¥755.00)
文件获取方式:****微信公众号和官网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0:00加急标书代写
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5:00加急标书代写
比选地点:********中心****医院****中心内)
二、供货运送要求
1、中标方应具备生产、销售及运输本合同所列产品的合法资质,如《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并在签约时向需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医用氧气应符合《中国药典》现行版标准,其他产品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2、须使用专用车辆运输医用气体,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运送的应提前一日通知采购方并协调运送,保障院方气体的正常供应。
3、中标方按国家标准定期检查钢瓶使用情况,确保钢瓶质量达到承装要求。
4、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避免出现生产事故给采购方造成不良影响。
5、交接清晰,在送达现场与采购方指派人员办理签字交接手续,便于双方结算。
6、采购方有权对中标方资质进行审查,中标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权批评建议。
7、采购方对中标方不按约定的时间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有权向乙方追偿。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采购方通过诉讼方式向中标方主张权利的,中标方还应承担甲方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责任保险费等。
8、若因中标方所供气体存在质量问题导致采购方发生医疗事故、设备损坏或其他人身财产损失的,中标方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钢瓶租金:
9、中标方提供钢瓶供采购方使用,钢瓶所有权归中标方所有,采购方托管钢瓶10只,气瓶送达后按中标价格计算收取钢瓶租金,按实际占用天数结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
(一)资质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合法组织。
3、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用氧)、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炔、氧气、二氧化碳、氩气)。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报价供应商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6、报价供应商所有证件资料不得涂改/更改。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由供应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周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院方根据服务情况评估后,提请院部会议审议后可进行续签。
2、结算付款方式:结算方式为按季度结算,由中标方根据采购方实际收货数量及中标单价,以及钢瓶实际占用情况,双方核定并确认金额后,中标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项目报价包括运输费、税费等。
3、合同终止: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合同自行终止,费用按照实际数量结算:
1)任何一方停业、解散或破产,但暂时停业整顿的除外;
2)中标方不再具有处置资格或能力;
3)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出现。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及采购方要求供货的,每逾期1小时,应按该批次货款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4小时,采购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自行采购替代产品,由此产生的差价及相关合理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比办法
本次比选不设综合评分办法,报价最低者为中标服务商。本项目不作第二次报价。
六、报名方式
1、****公司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按下列方式报名(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2、发送盖章的营业执照和报名表(附件1)扫描件到电子邮箱报名,邮箱:****@163.com。
七、比选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机(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法人参加比选的无需委托书)。
3、****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单(格式自拟)。
5、公司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①请务必按要求及顺序装订并密封,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②逾期报名或报名后逾期提交、不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纳入比选。
八、比选方式及结果公示
****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
九、联系人
总务科陈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4:30-18:00,0851-****5730。
十、本公告未规定事宜,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
十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