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一中路26号 | 2,615,800.00元 | 98.47 |
采购包1****税务局办公大楼暖通工程及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
货物类(****)
| 1-1 | 其他风机 | 暖通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 暖通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 海尔、TCL等具体详见附件 | FP-136Q、KFR-72GW/RP1Ga+B1等具体详见附件 | 1 | 项 | 154,177.4800 | 154,177.48 |
| 1-2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智能化系统 | 智能化系统 | 锐捷、360、LASUN(联信)等具体详见附件 | RG-WALL1600-Z5100、NT-IBAS300D-C-HS、LX3051-100等具体详见附件 | 1 | 项 | 2,461,622.5200 | 2,461,622.52 |
| 采购人代表: | 陈松铃 |
| 评审专家: | 乔卫华 、 赖德新 、 郑启剧 、 黄威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照1.5%收取;100-500(万元)按照1.1%收取。③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④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开户行:****公司**乌山荣域支行;账号:350********10000078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税务局办公大楼暖通工程及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3.277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其中中国****公司****公司所投产品“空调机”未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项第5点要求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故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公司提供的分项报价表未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项第7点要求列明“智能化系统采购清单(序号共230项)”各序号项分项报价表(缺少序号132),故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
地址:**县樟城镇西门新村2号财政局一楼
联系方式:0591-****9133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2层
联系方式:0591-****60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秀娟、林小斌、方谢菲、翁秀红、林杉
电话:0591-****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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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