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真磁存储项目(一期)

审批
山东-青岛-黄岛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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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致真磁存储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省**西****办事处藏马大道100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启诚****公司
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至 2025年12月04日
项目概况: ****拟于**西****办事处藏马大道100号,使用******公司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致真磁存储项目,总占地面积33692m2,总建筑面积57776.77m2。本次环评仅针对一期建设内容,一期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建成后主要进行磁存储芯片研发生产,年产1.2万片8英寸SOT-MRAM芯片(自旋轨道矩磁性随机存取存储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分类收集、专管专送、分质预处理。研磨废水处理工艺为“pH调节+混凝+絮凝+沉淀”;有机废水处理工艺为“pH调节+水解+缺氧+好氧+沉淀”;含氨废水处理工艺为“锰砂过滤器+两级氨吹脱+硫酸吸收”;含氟废水处理工艺为“一级pH调节+一级混凝+一级絮凝+一级沉淀+二级pH调节+二级混凝+二级絮凝+二级沉淀”。上述废水处理系统出水与超纯水制备浓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同进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三级酸碱中和”工艺)处理,出水与生活污水、冷却塔废水和锅炉排污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胶南中****公司处理(近期),待风河湿地公园工程建成投运后,接入**西****公司处理(远期)。企业总排口废水污染物(除氟化物外)排放浓度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同****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氟化物、TDS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25)要求。(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置洁净室作为生产区域,CMP、光刻、介质沉积、刻蚀、清洗等工序均在独立腔室内进行全封闭式操作。刻蚀和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含氟化氢、硫酸雾废气经设备自带管道收集进入等离子燃烧水洗装置处理后,与设备MTE刻蚀过程产生的含氯废气一同经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33m高DA001排气筒排放;CMP、HM刻蚀、介质沉积和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含氨废气经设备自带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酸液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3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光刻和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含VOCs废气经设备自带管道收集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3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1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燃气热水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经通过26m高DA005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1套“碱液雾化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6m高DA006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氟化物、氯气、硫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DA002排气筒氨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DA003、DA004排气筒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要求。DA005排气筒颗粒物、SO2、NOx、烟气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要求。DA006排气筒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VOCs、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要求,异丙醇执行表3要求,氨、硫化氢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补充碱液、酸液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VOCs、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25吨/年、0.081吨/年、0.16吨/年、0.54吨/年以内。(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外包装材料、废金属靶材、产品次品、超纯水制备废树脂、废过滤介质及废RO膜、研磨、含氟废水污泥、有机废水污泥等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暂存于**的50m2工业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废碱液、有机废液、废化学品内包装、废显影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的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硫酸铵废液(废水处理系统产生)属于待鉴别固体废物,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八)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 0532-****6723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市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三楼
邮政编码: 2664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