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金庭新镇区地块七(****)地块位于**市**区金庭新镇区,该地块位于**区金庭镇马城公**侧、夏黄公路东侧、东园公路西侧、古樟**侧,面积为10499平方米(约15.76亩),该场地2004年至今主要为农田及荒地。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规定,****委托******公司对**市**区金庭新镇区地块七(****)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进行监测,以了解目前场地环境状况,确定地块是否满足规划用途的要求,现将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区金庭新镇区地块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地块地点:**区金庭镇马城公**侧、夏黄公路东侧、东园公路西侧、古樟**侧
地块面积:10499m2
二、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区金庭镇东园公路108号
三、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通讯地址:"https://www.****.com/firm/ec5e51961c51a1a922fcce55562f48f9.html?utm_source=sogoulxkp">****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8楼801室
四、报告主要内容
本次调查活动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开展。
土壤调查结果:本次监测土壤检出因子检出含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表2标准限值,其余未检出因子检出限均满足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筛选值要求。本次调查企业周边土壤pH监测值范围为6.9-7.77,对照点土壤pH监测值范围为7.2-7.84,对比表6.2-2土壤酸化、碱化分级标准可知,本次检测所有点位土壤均为无酸化或碱化。
地下水调查结果:本次监测地下水检测因子检出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和《**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附件5一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应的标准限值其中所有点位中铬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市**区金庭新镇区地块七(****)地块后期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住宅用地R2)开发利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主要内容见报告公示稿。
五、公示内容及时间
现将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10日(7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了解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2)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了解本项目地块及周边她块重要信息精提供给调查单位
(4)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委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郎件或其他方式,向调查单位******公司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