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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配套建设及展陈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配套建设及展陈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强化文化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同意****配套建设及展陈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5281-04-01-195913)。
二、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确权面积)为5420平方米,建筑主体占地面积114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95.77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地下室面积1355.25平方米,设置设备房、生活水池、消防设备房、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设备控制室和空调机房。
2、一楼面积1147.5平方米,****中心、虎头埔古窑、文创产品展区、临展区和安保室等。
3、二楼面积1116.78平方米,三楼面积1089.53平方米,这两楼设置**通史固定陈列、名人介绍(方耀、方方、杨石魂、庄世平、柯华等)、郑大进古墓、**里大沙盘和临展区。
4、四楼面积1062.55平方米,侨批展示、侨领名人展示固定陈列。
5、五楼面积1032.29平方米,展****纪念馆、****基地、**)和石刻革命标语。
6、六楼面积1009.02平方米,设置美术馆(放置赖少其、方楚荣等**书画家的作品)和文物收藏室。
7、七楼面积982.85平方米,设置报告厅、装裱室、摄影室、修复室、阅览室、鉴赏室、藏品库房、档案室、前台接待区、候客休息区等配套用房。
8、****停车场及绿化,建筑物外墙LED户外大屏、楼体三面广告牌。
三、项目匡算估算总投资75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65.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17.15万元、预备费187.5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由普****体育局组织实施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市池尾街道******交流中心B座。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