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南扩区)一期建设项目-兵团六建分部--A12降水工程专业分包招标任务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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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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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学院新校区(南扩区)一期建设项目-兵团六建分部

发布日期:

联系人: 聂汉超

联系电话: 186****0080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生产建****集团****公司****公司就****学院新校区(南扩区)一期建设项目(EPC)项目所需A12基坑降水专业分包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生产建设兵团二师**市西**,创业大街以东、库铁大道以南、敬业大街以西 。

2.工程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方的具体通知为准);

3.工程内容:A12基坑降水专业分包。

三、招标内容



****学院新校区(南扩区)一期建设项目A12基坑降水专业分包

分部分项按工程量单价表

序号

分项名称

工作内容

单位

暂定量

计量方式

含税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备注

1

A12基坑降水

A12基坑降水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1

按施工图纸以实际验收合格面积计算




合计金额

元,大写:

注:1、结算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图纸深化设计费、工程材料、设备、劳务、机械、运输、临时设施、试验检验费、工程资料费、夜间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辅材费、赶工、窝工、停工费、疫情防控费、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交叉作业费、投入以及满足规范、图集要求的相关措施、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个人所得税、管理、利润、税金、验收、结算、质保维修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施工中一切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

2、上述工作内容中不明确的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报价范围为准。

3、以上项目及内容不得自行更改或删减。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条件: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地基基础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4.2能力要求: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4.3信誉要求:近三年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投标人应在供货地区内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4.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xbjgjc.cn

5.3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元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xbjgjc.cn标书代写

5.6开标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5.7将购买招标文件费(500元)汇入指定账户 ,并将交费凭证或截图上传至平台报名附件位置,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5.8未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招标文件费缴纳后概不退回。

5.9招标文件购买费仅开具收据,可由其它账户转入,但必须 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公司****银行账户:单位名称:**生产建****集团****公司****公司,账号:307********011662,开户行:****银行****公司****分行,行号:103****76799(备注:****学院新校区(南扩区)一期建设项目A12基坑降水投标保证金费用)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6.5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6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6.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6.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七、其他事项: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1招 标 人:****

8.2项目地址:**市东部,学院路以东、班超大道以南、学院 东路以西、胡杨大道以北区域内。

8.3联 系 人:聂汉超(联系方式:186****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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