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主**I编制单元I1-02-03地块详细规划技术修正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01 15:14公示说明
I1-02-03****陵园**侧。依据中心**“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地块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以内。为加强****的保护和管理,解决**市****不动产登记问题,2025年9月,建设单位申请修正地块详细规划。我局按照《******厅关于印发《**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5〕12号)的有关技术修正程序和要求,现予以公示。具体修正情况如下:
I1-02-03地块用地面积由13691.8平方米调整为14282.70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G1)修正为殡葬用地(1506),容积率不大于0.2保持不变,建筑密度不大于10%保持不变,建筑限高不大于15米保持不变,绿地率不小于65%保持不变。地块内配建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保持不变。
地块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按规定执行;公厕、无障碍设施、充电桩和智能安防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燃气、供电、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须按《**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版)》等有关规定配置。道路交通规划及配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按照《**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版)》、《**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50%。
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该地块详细规划技术修正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大厦8号楼8楼801室)或市****管理中心(城市大厦8号楼3楼370室)反馈。
附图:区位图、****中心**“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衔接图、地块详细规划修正前图则、地块详细规划技术修正后图则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7日
监制单位:****规划局
监督电话:****011 ****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