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概况
标的简介
| **五顺****公司(简称“**五顺”)成立于2006年9月,是国内生产汽车零部件及相关模具、夹具、检具的企业。公司坐落于依山傍水的**省**市西海岸新区,占地面积158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拥有100万台套的汽车零部件产能。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五顺****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泰发路1689号 | 法定代表人
梁开荣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 |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
成立时间
| 2006-09-11 | 注册资本(万元)
3453.1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594040U | 所属行业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手推车辆及牲畜牵引车辆制造;手推车辆及牲畜牵引车辆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规模
|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
职工人数(人)
| 314人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 1 |
****公司 |
70 |
| 2 |
****公司 |
30 |
|
内部决议
| **五顺****公司股东会决议(2025年11月24日)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单位:万元)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33522.21 万元 |
1388.38 万元 |
1252.20 万元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3434.85 万元 |
13189.35 万元 |
10245.50 万元 |
审计机构名称
|
****事务所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2025-10-31 |
36497.32 万元 |
1049.53 万元 |
936.54 万元 |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29241.17 万元 |
18459.13 万元 |
10782.04 万元 |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2025-08-31 |
/ |
/ |
/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5995.32 万元 |
15039.67 万元 |
10955.65 万元 |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名称
| **桂科资产房****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桂科资报字[2025]第331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5-08-31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公司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 38216.15 |
15036.14 |
23180.01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6226.007 |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注册地
| **市**路18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5397G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控股企业 | 持有产(股)权比例
7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0% | 委托方决策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2025 年第四次)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放弃(提示:非股东意向受让方报价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可行权以同等价格受让,非股东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可能。)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特别告知
|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交易合同》《职工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1)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显示:与**五顺有往来账款的部分单位营业资格已经注销,包括应付账款和合同负债两个科目合计35307.92元;**五顺财务及审计所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为8月20日积压物料表数据,至评估基准日8月31日月结期间已有变化。 (2)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五顺所涉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2024)桂02民终3395号】,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2025年8月,**五顺因诉讼主张未全部获得支持向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于2025年8月20日立案。 (3)截至评估报告基准日,**五顺存在以下重大担保及或有负债事项:(事项一)为自身债****银行****公司**支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26351.72万元;(事项二)为自****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及质押担保,借款本金为人民币8200万元,到期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重大事项: (1)根据**五顺股东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经双方股东同意对**五顺2024年未分配利润中的400万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该利润的支付时间为2025年10月。 (2)2025年9月,上述抵押及质押担保(即****公司已将全部债务清偿完毕;票据号为530********762********00194279和530********132********01485251****银行承兑汇票分别于2025年10月27日及2025年10月24日到期,并作提示付款。 (3)**五顺所涉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一案【(2023)桂02民终162号】,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市五顺汽车****公司已向**壮族自****人民法院对**五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16,159,064.00元。 4.后续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方拟定的《交易合同》签署,具体《交易合同》****交易所****交易所查阅。 5.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6.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通过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详见《****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使规则》(交易规则查询方式:https://www.****.com/detail/13356)。 7.股权转让交割前和交割后的全部或有事项(包括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包括已经发现和后续发现的事项、风险、债务、责任、处罚),转让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标书代写 |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元)
| ****00000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期间损益。1)自评估基准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由原股东各自按股比承担或享有,具体金额根据转让方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2)2026年1月1日至**五顺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损益由受让方与**五顺另一股东各自按股比承担或享有。 2.人员安置。全体职工劳动关系延续,原则上现有岗位保持不变,薪酬福利待遇不降低,具体按照《**五顺****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内容对职工进行安置。人员安置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五顺承担,股权转让交割后与转让方无关。 3.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成交签约。 (1)成交意向受让方(以下统称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当日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交易所通知 ) 5.交易价款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当日一次性以货****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转受让方双方应付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6.交易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 7.标的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企业相关无形资产的变更、注销手续。 8.交易双方需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 9.受让方承诺股权转让交割后,全体职工劳动关系延续,原则上现有岗位保持不变,薪酬福利待遇不降低,具体按照《**五顺****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内容对职工进行安置。如若受让方违反上述承诺,因此对转让方及标的企业造成损害的,受让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10.受让方承诺股权转让交割后,按照**五顺现有业务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权利义务,按时支付合同相对方款项。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后3****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交易双方需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 |
交易指南 竞价须知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现场展示
| 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曹女士,183****6886。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2025-12-02 至 2025-12-29 17:00 |
报名手续
| 1.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交易所网站(http://www.****.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 ③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项目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④意向受让方承诺函(附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并经转让方确认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交易所通知(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之日起24小时内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公司/本单位/****银行账户交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意向受让方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当最高有效报价者为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原股东确定按照《****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使规则》(交易规则查询方式:https://www.****.com/detail/13356)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最高有效报价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 2.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仟陆佰贰拾叁万元整(¥16,230,000.00),需在信****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受让方的交易保证****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加价) | 竞价阶梯(元/次)
****000 |
自由竞价时间
| ****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
服务费
| ****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 陈经理 0771-****802 **壮****交易中心 0771-****458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0771-****059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联系地址
| **市**区枫林路18****中心) **市星湖路22号(**壮****交易中心) |
其他
| 监督电话: 0771-****839(交易所) 0771-****035****国资委)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附件下载 标书代写
意向方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参考模板下载
| ③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项目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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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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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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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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