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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更正人名称
****
二、 采购项目名称: 三坪农场道路照明设施维修工程
三、 采购项目编号: ****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5-11-21
五、更正理由:
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条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六、更正事项:
| 1 | 质量招标保证金 | 质量招标保证金:3%的工程款。 | 质量保证金:3%的工程款。 |
| 2 | ★质保期服务要求: | ★质保期服务要求:质保期内免费维护红绿灯,包括调整每个季节的路灯时间控制器、调整交通设施指示牌、国旗、红灯笼及各个路灯矫正等内容 | ★质保期服务要求:质保期内对维修的路灯进行免费维护,包括免费维护红绿灯及调整每个季节的路灯时间控制器、调整交通设施指示牌、国旗、红灯笼及各个路灯矫正等内容。 |
| 3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2025年12月02日16时00分(**时间) | 2025年12月08日16时00分(**时间)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乌鲁木****农场机关大楼
联系方式:0991-****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东路中海天悦办公楼3楼302室
项目联系人:刘丹妮
联系方式:181****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