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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成资规拍字【2025】07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24-ZJ1-1-S1 |
****侧、湖西街西侧 |
35408.77 |
住宅用地 |
1.5 |
25% |
35% |
70 |
10151.69 |
10151.69 |
| 2024-ZJ1-1-S2 |
****侧、湖西街西侧 |
5588.1 |
商业用地 |
1.0 |
40% |
20% |
40 |
443.7 |
443.7 |
| 2024-ZJ1-2 |
朱雀**侧、湖西街西侧 |
43644 |
住宅用地 |
1.5 |
25% |
35% |
70 |
12512.73 |
12512.73 |
| 2025-2-2-2 |
聚良大道路西 |
3540.27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40% |
10% |
50 |
74.35 |
74.35 |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只允许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此次公开出让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保证金须****银行到账凭证确认)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501********023471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22日****交易中心二楼****办公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22日****交易中心二楼****办公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2月23日17时前通知其参加竞买。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交易中心拍卖厅进行,2024-ZJ1-1-S1号、2024-ZJ1-1-S2号地块拍卖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10时始;2024-ZJ1-2号、2025-2-2-2号地块拍卖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15时始。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2024-ZJ1-1-S1号与2024-ZJ1-1-S2号地块采取组合供应方式拍卖,意向竞买人须同时报名竞买,并按规定缴纳两宗地块竞买保证金。
3、出让宗地为现状出让,范围内的地上及地下如有(构)建筑物、树木、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宗地内坑洼、地下管网等,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4、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5、竞买保证金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
6、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土地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包含相关税费。
7、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住宅、商业地块均以设底价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工业用地以不设底价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
9、住宅用地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其整数倍;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其整数倍。
10、宗地开发建设必须按照****《关于2024-ZJ1-1号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成规委(2025)TJ029号(编号:【****)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进行规划建设。申请人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
11、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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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