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推进2026年度药品遴选配送工作,全面保障群众用药需求,推动行业发展与为民谋健康深度融合。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经济实力雄厚、经营范围齐全、配送供应能力强、无不良信用****公司)作为2026年度配送供应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推行药品品种齐全、质量安全和中标产品优先(同等价格)、保障供应的目标进行遴选。
二、遴选方式
****政府网站或我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三、遴选范围
负责我院所有计划进购的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包括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中药饮片(包括毒性中药、按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配方颗粒)等药品。
四、****公司)资格条件
(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和**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资格;
(二)依法取得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资质证照(件);
(三****公司)在**壮族自治区区内注册同等条件下优先(以市场监督营业执照为参照依据);
(四)信誉良好,药品质量可靠。近2年内未被药监、纪检等部门通报处罚,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专门机构认定存在药品质量问题和重大违纪违法记录的;
****公司)应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并有完整的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药品的现代物流管理(体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的,不接受其报名或参与遴选:
(一)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违规违纪违法,被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同属部门禁止其参加**壮族自治区药品****公司);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资质证照正在被主管(执法)部门暂扣或吊销的;
(三)守法诚信经营: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平台集中采购严重违纪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五、配送主体承诺内容
(一)配送药品质量保证,以及特殊药品、高警示药品、
冷链药品安全保证。
(二)呈现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和完成率(包括短缺药品的配送、急需药品配送时限等)。一是计划集中采购的临床药品,在5个工作日内配送到位(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二是急(抢)救、剧毒麻、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24小时(特别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送达),并确保货票同行;
(三)配送药品额售后服务(近效期、破损药品、霉烂变质药品及时调换充实等)。
(四)伴随服务跟进到位,包括科研**、信息支持、管理知识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情形。
(五)严格执行“两票制”。
六、****公司)资质审查提交资料
(一)《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协议》《廉洁协议》等证照(件)复印件。
(二)西药、****公司)提交**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药品交易系统、****集团采购服务****公司)资质证明。
(三)药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2年内无违纪违法或违规经营证明。
(四)《xx****公司)药品配送服务方案》。《方案》包括药品配送能力、注册资金、2025年度动销中标药品品规数、2025年**区内配送药品金额(流水);仓库面积(冷库>100立方米),配送车辆(冷藏运输车数量)、全程可追溯的网络信息系统和对急(抢)救用药、罕见病用药、短缺药品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24小时(特别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送达)、配送企业承诺等内容。
上述拟需提供的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如提供虚假或伪造文件,一经核实,将取消参选资格。
七、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公司)提供与遴选要求相对
应的资质材料,并填报“是否基药”、“挂网类型”和“是否授权配送”等信息(详见附件1、2、3),加盖有效公章,密封投寄。
八、报名时间、地址和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5天(即:2025年12月1至12月5日),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地址:****市****采购办公室(**县**大道)。
(三)联系人:陆智江,联系电话:0776--****388。
九、遴选办法与流程
(一)在院纪检、审计等科室全程监督下,由本院药事****委员会负责全院药品配送遴选工作,包括遴选方案的制定、****公司)的资格审查等,致力于推动药品遴选配送工作取得质效。院药事****委员会依照《****2026年度药品供货商遴选评分表》(附件4)对参选供应商进行评定。
(二)评**果将根据服务方案得分高、配送信誉好、提供优质服务等作为优先中标条件。
十、****公司)数和配送期限
综合遴选条件后,经院药事****委员会审定,最终将确定6至8****公司)作为我院2026年度药品配送供应商,遴选结果在****微信公众号公示。
中标配送期限均为1年(即: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1.****2026年度西药、中成药
需求计划表
2.****2026年度中药配方颗粒需求计划表
3.****2026年度中药饮片需求计划表
4.****2026年度药品供货商遴选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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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