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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向新开办企****工作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电子印章的通知》要求,****中心实现营业执照、印章(含电子印章)、发票一次领取,****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印章制作服务企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印章企业接受****委托,****中心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业务提供实体印章和电子印章制作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公章刻制业******部****检验中心检验报告,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二)承诺自接到印章制作信息后0.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体印章和电子印章制作并将实****服务中心或按照企业指定地址寄出,寄送费用包含在印章制作费用内。
(三)每套印章费用280元,包括铜制9mm平纹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各1枚,以及电子公章、电子财务章、电子发票章各1枚。
三、**方式
所有愿意接受征集条件的企业,应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部****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原件和签署的《****中心企业印章制作服务承诺书》(见附件),****中心(**区**路79号)一楼33号窗口,市政务服务办审核通过后将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四、征集时间
请印章制作企业在2025年12月3日至12月5日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内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022-****8146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中心企业印章制作服务承诺书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