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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政策,经调查核实,拟审批一批家庭低保申请,给予低保待遇。现将家庭基本情况及拟定保障金额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7天(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或各乡镇(街道)反映。如无异议,我局将审批上述家庭的低保申请,并给予相应保障。
****民政局电话:0752-****263
**街道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610
**镇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736
**镇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001
麻榨镇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585
地派镇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308
**镇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211
永汉镇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338
龙田镇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579
平陵街道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436
**乡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098
南**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590
密溪林场民政办电话:07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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