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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
地址:**省**市宝东镇
联系方式:0467-****009
供应商(乙方):****
地址:**省******花园二期5号楼-门市-1
联系方式:139****3005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预付款改成进度款
主要标的: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2(辆) | ¥5,939.33 | ¥11,878.66 | 两台清洁车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 |
合同金额: 11,878.66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捌佰柒拾捌元陆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
履约地点:**市宝东镇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2025年12月02日
2025年12月02日
无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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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