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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中心《关于审批**县**公园至210国道提质升级改造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合****公司组织评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区域内公路等级和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加快沿线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县**公园至210国道提质升级改造道路建设工程。
二、项目名称:**县**公园至210国道提质升级改造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车河镇堂汉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提质升级改造道路2.451公里,包括路基及防护、沥青混泥土路面、挡墙、涵洞、排水沟及附属设施工程。
五、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工程节能措施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六、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七、投资估算及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估算2450.5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991.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6.46万元,预备费202.34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县域特色产业培育自治区本级预算内资金1960.36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490.20万元。
八、请项目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录网址:https://zxsp.****.cn/)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工作,并报我局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5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县**公园至210国道提质升级改造道路建设工程
| 名 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 察 | 核准 | ||||||
| 设 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 理 | 核准 | ||||||
| 重要设备、材料采购 | 核准 | ||||||
| 其 它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办法规定,核准该工程建设的招标方案。 2.本表其他栏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环保费用、前期工作及其他费用等。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11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