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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为使我县理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和公开透明,现对《理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拨打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133 2.通过邮寄信函提出意见,地址:新**新宾镇启运路8号县发改局物价股,邮政编码:113200 3.通过传真提出意见,传真:****013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标书代写 附:****理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方案 **** 2025年12月2日 ****理顺 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方案 ****发改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规〔2018〕794号)和《加快推进供气供热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787号),结合上游气源CNG价格持续上涨,燃气供气成本和销售价格形成严重倒挂的实际情况,为保障新**城居民用气供应和燃气安全,****发改委居民天然气顺价政策,我县需理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具体方案如下: 居民用气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180立方米(含180立方米)以内,价格由4.60元/立方米调整为5元/立方米,上调0.40 元/立方米,调价幅度8.7%: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180--240 立方米(含)部分,价格由5.5元/立方米调整为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超过240立方米部分,价格由6.9元/立方米调整为7.5元/立方米。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工会在档困难职工用气价格一阶梯执行4.10元/立方米,超过第一阶梯部分按阶梯价格执行。 幼儿园(所)、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用气价格执行居民价格。 非居民用气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成本、市场供求等情况与用户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