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省**县大排**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配套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市****村委会大排山(**县大排**内),为****旗下的**县大排**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配套供电工程。本工程采用户内布置,占地面积约1700m2,站区布置有110kV配电装置、主变压器及电控室。
站场内设置2台电压等级110kV的40MVA变压器,位于总降压站1F**,采用110kV三相双绕组油浸式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户内布置,电压等级35/110kV、10/110kV。110kV配电装置,位于总降压站2F,户内GIS布置,架空出线,出线2回。变电站平面上呈长方形布置,为无人值守站场,维护管理人员从**县大排**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内调配。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5年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完成了《**省**县大排**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配套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11月20日,****环境局**分局以《关于**省**县大排**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配套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肇环封建〔2025〕9号)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三、配套的污染物治理设施如下:
(一)废水
(1)施工期施工废水分别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依托**县大排**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生活基础设施。
(2)营运期本站区采用无人值班设计,不设置生活区,****电站人员由**县大排**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现有人员调配,无生活污水产生。
(二)废气
(1)项目施工期采取了施工区域围挡、洒水降尘、土方石临时堆放覆盖防尘网等措施,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项目营运期无工业废气产生。
(三)噪声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夜间施工,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边界设置施工屏障,以降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
(2)营运期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型设备,场站的四周进行立体绿化,场站设备进行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1)施工期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过程处理地表产生的植被、土壤临时堆存后回填或用于植被恢复,废弃土石方及时运到弃渣场消纳。
(2)运营期站内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电池、废变压器油及含油抹布尚未产生,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五)电磁辐射
营运期项目通过设计合理的绝缘子,并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加强站区围墙高度、绿化带等措施减小电磁辐射的影响。
(六)生态环境
(1)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在建设施工期间采取了相应的生态恢复、水土保持措施,有效地减缓了生态环境的破坏。项目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生态恢复措施,未对沿线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运营期项目不再产生占地、不破坏植被、无废水外排,运行过程中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七)环境风险
项目建设了事故油池,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四、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市****村委会大排山(**县大排**内)
联系人:邓工
联系方式:182****9956
五、公示
公示时间:2025.****.2-2025.****.26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