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使用权人陆生军、许太雄的申请,将位于巴马镇文体路84号(**小区G1号)两宗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合宗使用。这两宗地原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各人用地面积35.00平方米,2009年11****住建局分别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0年2月陆生军、******局办理了《土地使用证》陆生军的证号:巴国土资国用(2010)40号,许太雄的证号:巴国土资国用(2010)43号,各宗地面积为35.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地块合宗后宗地位置为:巴马镇文体路84号(**小区G1号),土地使用权人为陆生军、许太雄,用地总面积为70.00平方米,其土地用途和使用权类型不变。四至范围:东北临通道,东南临通道,西北邻韦权珉住宅,北临文体路。
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原规划国有建设用地地块进行合宗公示,若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界人士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方式:****,0778-****661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9日
****
2025年12月2日
链接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