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种植类科研副产品管理,****根据《****科研副产品暂行管理办法》要求,拟向社会遴选收购服务单位,承接处置种植类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科研育种试验等工作任务后,尚有商品价值的科研副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
二、申请单位资质
(一)依法登记设立,注册及办公地址均在中国境内的机构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备农产品相关业务经营范围的单位;
(三)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委托内容
负责处置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科研育种试验等工作任务后,尚有商品价值的科研副产品,主要包括粮食作物、蔬菜等种类。
四、申请流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申****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cn/),下载《报名须知》《报名表》《承诺书》及《****科研副产品处置报价表》。
(二)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附件1),并于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标书代写
1、《报名表》《承诺书》及《****科研副产品处置报价表》(附件2-4);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所有材料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加盖公章,并注明公告采购项目全称。
(四)资料递交。按规定时间送达或邮寄到****(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申请资料概不受理。
五、遴选方式
(一)如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申请单位数量不足3家的,本委托服务公告顺延5天。
(二)若申请单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将对申请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审核标准见附件5),通过审核的单位,采用最高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若出现相同最高报价,则以响应时间较短者中标;如最高报价单位放弃,则顺延至次高报价单位,以此类推。
若申请单位数量不超过1家的(含1家),经资质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标准见附件5),可直接拟定其为中标单位。
(三)遴选中标单位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将按****相关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市**区琶洲大道19号****科普部
邮编:510335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0-****9003
附件:附件1-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