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2
各院系: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亳科〔2025〕22号),现就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要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内容和绩效目标要具体明确,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切实可行。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项目主持人应为本校正式职工或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学术水平、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市级及以上在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前期承担过**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且验收不通过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各院系须做好梳理把关工作。
4.同一单位申报的项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
5.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国人类遗传**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6.申报项目经费投入总额不低于5万元,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自筹解决。
7.若项目有**单位,需与**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经费投入及成果归属,**协议报发展规划与科研处备案。
二、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经院系审核后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学校负责征集遴选项目,对项目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严格把关审核,****科技局推荐。
3.市科技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签订任务书,报市科技局备案。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院系于2025年12月8日上午11:00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勤政楼2058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王远远****561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docx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