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市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水利部印发的《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办法》(办农水【2015】196号)、《**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以下简称《技术指导细则》)及其他有关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 确定2025年样点灌区名单,精选市级样点灌区的典型田块,指导区县制定市级样点灌区实测用水方案,开展市级样点灌区及典型田块各次用水量实测,并收集市级样点灌区逐月供用水量月报表。 2. 做好区县调研考察、指导工作。督促区县做好样点灌区量水设施安装规范性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现场查看市级样点灌区渠首量水设施和典型田块进、出口量水设施,及田块内水位标尺设置情况。检查市级样点灌区用水量实测记录资料和照片,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 做好培训交流工作。****水利局分管本项工作的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各区县系数测算工作技术支撑单位负责人及市级样点灌区技术负责人等进行培训交流。 4. 参加水利部举办的工作培训等有关会议。 5. 组织并督促区县填报市级系统,审查复核各区县填报的相关基础数据,按时填报国家级系统。 6. 做好数据的协调统一。****计划处、水**处等有关处室衔接,确保农灌系数工作中涉及全市农业灌溉用水量、有效灌溉面积、实灌面积等有关数据保持一致;****事务中心衔接,密切关注用水调查中央直报系统季报、年报涉及农灌数据的合理性、真实性,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对用水调查中央直报系统中,农灌系数市级样点灌区、区县样点灌区有关数据进行复核,及时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并指导正确填报。 7 组织并督促区县完成本区县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报告,并提出审核意见。 8. 编制《**市2025年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报告》,并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水利部,并通过水利部审核。 9. 做好国家对**市、**市对各区县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 10. 根据工作需要,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是实行最严格水**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三条红线”控制目标的一项主要指标,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是贯彻新时期治水思路和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重要内容。****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2号)、****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实行最严格水**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95号)、水利部印发的《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办法》(办农水【2015】196号)、《****发改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水节约〔2022〕113号)、《水利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水资管函〔2025〕13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并按时报送2024年系数成果的通知》(办农水水电函〔2024〕46号)的要求,为高质量完成该项工作,兼顾项目保密要求,经市水利局2025年5月28日市水利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为项目的技术服务单位。
名称:****
地址:**市**区龙溪街道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
2025年12月2日 至 2025年12月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采购人
机构名称:****
联 系 人:陈千寻
联系电话:138****0216
2.财政部门
机构名称:****财政局
联 系 人:秦怡
联系电话:****5329
3.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
联 系 人:彭裕光
联系电话:139****7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