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福建-三明-宁化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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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12-02 11: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86 、****112(传真)

电子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市**区新**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鸿发路通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一期)

**省**市**县城郊镇马元亭村

****

**高新区****公司

该项目位于**市**县城郊镇马元亭村,该项目拟建设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建设规模为年产沥青混凝土10万吨。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延100米范围,项目导热油炉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干燥滚筒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废气、沥青混凝土下料口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冷骨料上料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骨料筛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矿粉筒仓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

(二)水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项目车辆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

(三)声环境:厂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