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5-12-17 10:00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5-12-03~2025-12-16
拍卖公告
受相关部门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7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n)对下列房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区琅****花园)18号楼-101,1-1-501;
2、经济区鲁信钢材物流城B8号楼8号商铺;
3、**县****路1201号1幢1室等2处;
4、**县**郯东路175号2幢2单元501室等3处;
5、**区水田路77号4号楼1-1-603;
6、**县**郯中路60号1幢2单元502室;
7、**县**郯西路210号11幢1单元601室;
8、**县**文化路33号7幢3单元701室;
9、**县**文化路11号润园17幢-1层44号,6层3单元602室;
10、**区金雀**B区B3号楼2-2703室;
11、**县**人民路267号1幢5单元501室;
12、**县****路16号6幢2单元901室。
注:以上标的以竞买人实地看样为准 (均按现状拍卖) 。
二、拍卖方式:增价拍卖。
三、展示时间地点:2025年12月2日—16日在标的所在地。
四、报名及保证金缴纳:****公司联系、咨询、查看标的相关情况,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持有效证件和保****公司办理手续且在竞拍前竞买人须登录“中拍平台”进行注册、实名认证、网络报名。有意竞买者请将竞买保证金于2025年12月16日16时前汇入****公司获取保证金交款账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办理报名。
五、特别声明:
1、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以上描述的拍卖标的状况、房屋面积等相关信息、展示的图片等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参拍前务必亲自查勘标的,未看样的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与未知瑕疵。
2、我公司及委托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项,自行与承租人协商交房事宜。
4、房产、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实际面积、用途,****机关证载数据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5、如有房屋结构以及现有使用情况与发证时规划设计及用途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平台使用费及相关费用,5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标的物提取工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缴纳违约金并承担因逾期办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标的物灭失、损坏等风险。
7、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因网络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买受人于开拍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8、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资格问题(以拍卖人及委托人审核为准)、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按悔拍处理)、或违反《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9、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须知《拍卖须知》、《拍卖规则》等相关文件。
10、特别提示:农商行内部人员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评估师、拍卖师等关联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中心 A4 座一单元 8 楼
单位电话:0539-****177 186****3106 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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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