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发改投审〔2025〕269号
关于高堂镇圩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高堂镇圩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美丽圩镇建设入库项目(第十二批)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高堂镇圩镇范围。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圩镇范围内的巷道进行整治,共约89条巷道,总长约7公里,巷道宽3至4米,包含路面硬化、明沟暗渠化并**污水管道,其中**污水管道长约7000米,采用DN200和DN300HDPE双壁波纹管;对示范主街两侧屋前埕地面进行统一改造提升并更新沿线路灯,改造面积约8000平方米;以及其他人居环境整治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845.84万元,其中:工程费731.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33万元、预备费24.6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上级专项资金或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补助中列支,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八、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九、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住建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