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质疑人:****
地 址:**市**区聚贤大道16号****
被质疑人:****
地 址:**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B座503室
质疑人:重****公司
地 址:**市两江新区**大道中段6号(****中心第四区一、二层)附18-10-0042
提出: 2025年11月24日
答复: 2025年12月1日
质疑事项一:
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对产品功能、性能指标、实现方式等进行了异常详细和特定的描述,这些参数组合在市场上仅能由极少数特定品牌完全满足,实质上构成了对特定供应商的变相指定(详见《质疑函》)
答复:
1、针对质疑内容“‘**互动教学功能’:教师屏幕画面与发言人头像画面同屏广播,多视频流窗口独立显示,学生可自由调整画面占比(第二篇第1条,第5款)。该功能描述不仅规定了功能效果,甚至细化了界面交互方式,与科大讯飞‘智慧课堂’解决方案中的‘**录制与互动’功能高度一致”,经调研,国内至少3家厂家产品符合要求,如深****公司、**通天****公司、********公司等,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不存在任何指向性、限制性。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科大讯飞为大型企业,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质疑事项不成立。
2、针对质疑内容“‘AI 语音翻译’:支持至少10种语言的AI音视频同步翻译和实时字幕显示,并对广播内容、师生发言进行身份标记(第二篇第1条,第4.3款)。该要求不仅限定了语种数量,还规定了‘身份标记’这一非常具体的应用细节,此功能组合为科大讯飞‘讯飞听见’系列产品的核心特性”,经调研,国内至少3家厂家产品符合要求,如深****公司、**通天****公司、********公司等,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不存在任何指向性、限制性。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科大讯飞为大型企业,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3、针对质疑内容“‘直播模拟任务’:提供英语和日语两种语言的直播实训,可编辑直播脚本/导引,并设置从亲和力、营销传播力等五个维度的关键词批阅规则(第二篇第5条,第2.9款)。此参数对实训场景、评分维度的描述极为细致,与科大讯飞‘AI直播实训系统’的功能模块完全吻合”,经调研,国内至少3家厂家产品符合要求,如****公司、中语****公司、****公司等,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不存在任何指向性、限制性。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科大讯飞为大型企业,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4、针对质疑内容“语言系统软件:要求‘系统频率响应范围:125HZ~12500Hz,±2dB;信噪比(A计权):≥68dB;失真度:< 1%(1KHz);对话延迟:<5ms’(第二篇第1条,※13款)。该组性能参数作为一个整体出现,其数值组合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并非行业通用标准,旨在匹****实验室理想数据”,经调研,国内至少3家厂家产品符合要求,如深****公司、**通天****公司、********公司等,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不存在任何指向性、限制性。
5、针对质疑内容“教师授课终端:要求‘运行噪音:≤30dB’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第二篇第3条,▲6款)。此指标在通用教学终端中并非关键参数,其设定及证明文件要求,极有可能仅为某一品牌产品的特定优势”,经调研,国内至少3家厂家产品符合要求,如深****公司、**通天****公司、********公司等,不存在任何指向性、限制性。
6、针对质疑内容“语言系统软件在网络架构中明确规定‘不接受专用音频交换机、视频交换机等进行数据传输的专用交换设备,不接受多网合一网络+以太网纯语言系统软件及计算机网络的架构组成’(第二篇第1条,※11款)。此条款以排除法的方式,直接否定了市场上其他主流厂商可能采用的技术路径,强行将技术方案限定在单一的网络架构上,为特定品牌扫清了竞争障碍”,经调研,国内至少3家厂家产品符合要求,如深****公司、**通天****公司、********公司等,不存在任何指向性、限制性。且采购人所要求的语言系统软件性能指标和网络架构是以先进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通用性满足现代化教学为原则,****实验室的主流技术方案,不存在任何技术屏障;要求通用网络架构,可以和校园整体信息化建设更好地融为一体,具备最佳的后期通用性、扩展及维护替换,结合采购人自身发展需求,提出建设标准需求,完全合法合规,未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
7、采购人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采购人语言教学、实训等自身发展需求,以先进性、满足现代化教学为原则,以整体性、兼容性与稳定性为基础,所有技术需求的设定均基于实际教学需求与功能实现目标,更好地提供个性化互动效果,提升教学效率,旨在确保采购设备能够满足语言教学、实训、考试等多样化场景的使用要求,完全合法合规。经调研,国内至少3家以上厂家产品符合要求,****公司所述“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等情形。贵公司主观臆断本项目“匹配特定品牌产品”、“可能仅为某一品牌产品的特定优势”、“为特定品牌扫清了竞争障碍”,均不属实。
质疑事项1不成立,****公司所述质疑诉求不予支持。
质疑事项二:
单个的特定参数或许可以解释为高标准要求,但本招标文件中存在的大量此类参数相互关联、彼此强化,共同形成了一个仅能被单一品牌满足的“参数包围圈”。任何其他厂商即使能在部分条款上满足,也极难在全部条款上实现“无偏离”响应(详见《质疑函》)。
答复:
采购人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采购人语言教学、实训等自身发展需求,以先进性、满足现代化教学为原则,以整体性、兼容性与稳定性为基础,所有技术需求的设定均基于实际教学需求与功能实现目标,更好地提供个性化互动效果,提升教学效率,旨在确保采购设备能够满足语言教学、实训、考试等多样化场景的使用要求,完全合法合规。经调研,本项目的各个采购标的在国内至少有3家以上厂家产品符合要求,****公司所述“以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情形。
质疑事项2不成立,****公司所述质疑诉求不予支持。
质疑事项三:
招标文件中大量▲标注和※标注的重要及实质性条款,要求提供“软件截图证明文件”“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检验(检测)报告”或“生产厂商产品技术白皮书”(详见《质疑函》)。
答复:
采购人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采购人语言教学、实训等自身发展需求,以先进性、满足现代化教学为原则,以整体性、兼容性与稳定性为基础,所有技术需求的设定均基于实际教学需求与功能实现目标,更好地提供个性化互动效果,提升教学效率,旨在确保采购设备能够满足语言教学、实训、考试等多样化场景的使用要求,完全合法合规。经调研,本项目的各个采购标的在国内至少有3家以上厂家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招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公司所述“以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情形。
质疑事项3不成立,****公司所述质疑诉求不予支持。
****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