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公司****医院无线WiFi建设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
****对2025****公司****医院无线WiFi建设项目进行直接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
本****医院无线WiFi建设,包括设备采购及集成服务。
1.2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5.2万元(不含增值税)。
1.3交付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集成调试;
1.4交付地点:**市;
1.5 项目类型:货物(含集成);
1.6 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2.供应商名称:****;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
根据政企客户出具的《****医院无线WiFi建设项目的直接采购函》,****医院无线 WiFi建设项目中所需无线设备、线缆、集成服务等内容由****提供。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主要包括:2.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政企客户要求需提供政企客户的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的规定,符合文件中的“政企客户要求”,因此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与****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根据政企客户出具的《****医院无线WiFi建设项目的直接采购函》,****医院无线 WiFi建设项目中所需无线设备、线缆、集成服务等内容由****提供。
(2)根据中国****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联通****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联通****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资格条件:
(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3)信誉要求:①未处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2年12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4)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①应答人如为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②应答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应答产品(无线上网设备与终端-核心设备、无线上网设备与终端-汇聚设备、无线上网设备与终端-吸顶AP、无线上网设备与终端-AP面板)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
(5)****联通****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4.2 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5.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公示期限
自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5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7.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含接受异议)
采购人:****
地址:**市**西路508****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水磨****广场1A座304室
项目负责人:兰春虎、王珉、高艺萌、李晴丽
联系人及电话(含受理异议):王珉130****5216、高艺萌177****7991、李晴丽156****7621
电子邮件:****@cicdi.cn
监督部门:****纪委
监督电话:0999-****001
监督邮箱:****@chinaun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