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学院****医院**院区项目(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业主单位:****
调查单位:****
****学院****医院**院区项目(一期)地块位于**市**市浒崇公路西侧、科技西**侧,**浒崇公路,南至科技西路,西至农田,北至农田,本地块以赵家路江为界,分为东西两个地块,赵家路江东侧地块面积94697平方米,赵家路**侧地块面积38303平方米,总面积133000平方米,地块中心经度121.242379°E,纬度30.208507°N。20世纪60年代,调查地块以农用地、地表水体为主;1998年至2008年,地块内陆续出现建筑材料堆场、废品回收站、沙场。2014年至踏勘时,地块均为农用地、****沙场。
根据业主单位描述,因区域规划变更,地块后续拟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0806)。目前,正式规划文件未出,依据《****生态环境厅 ******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1〕20号)及《****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农用地、未利用和建设用地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详细规划尚未确定地块用途的,按照变更为敏感用地进行调查。
送检地块内土壤样品88个、底泥样品2个、对照点样品8个,检出项共13项,分别为pH值、重金属及无机物8项(砷、镉、铜、铅、汞、镍、锌、铬)、有机物4项(四氯乙烯、1,2-二氯苯、甲苯、石油烃(C10-C40)),上述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等相关标准限值。
送检地块内地下水样品6个,对照点2个,检出项共8项,分别为pH值、重金属及无机物4项(砷、镉、铅、锌)、有机物3项(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上述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IV类标准等相关标准限值。
送检地块内地表水样品2个,检出项共3项,分别为pH值、重金属及无机物1项(砷)、有机物1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上述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V类标准等相关标准限值。
土壤、底泥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等相关标准限值,地下水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IV类标准等相关标准限值,地表水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V类标准等相关标准限值。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地块可直接用于敏感用地的开发利用。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7****2742
意见反馈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