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履约验收

其他-验收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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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425********25202

二、合同名称: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区港沿镇骏**1718号

联 系 方 式:****1327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岭南路15弄2号102室

联 系 方 式:138****18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1、项目经理受业主方委托,代表业主方,依据服务合同和约定,对内管理整个物业,组织专业化的服务;对外先行承担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责任,履行相关义务,****管理所涉及的各有关方面交涉,维护业主方的合法权益,并提醒业主方遵守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法规政策,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项目经理应加强与业主方沟通,如协商同意,可决定为业主方提供力所能及的附加服务。
3、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持证上岗,遵纪守法,严禁违章作业,项目执行情况应有完整的日志和台账,季度小结和年度总结,项目参与者应遵守业主方的规章制度,不可泄露业主方的秘密,其工作同时接受业主方的监督考核。
4、各类服务相互协调;人员调派和作业时间安排不得违反劳动法和行政部门的资质规定。在一视**,不予歧视和排斥的前提下,兼顾岗位对人员的特殊要求。
5、对业主方日常业务所需**和相关设备设施、包括施工和服务安排专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一切可能发生的故障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6、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到险情和重大事故,或对违规行为劝阻无效时,立即向上级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业主方。
7、对外包服务和外来施工的监管:
(1)查验登记相关资质和证明或批准文件;
(2)有关作业计划、方案和图纸等存档备案;
(3)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4)巡视或监督及配**业过程,维修作业留下作业前后影像资料、在隐蔽工程结束前留下影像资料存档;
(5)及时向业主方和有关部门报告异常情况、劝阻违规作业并取证、发生事故时保护现场;
(6)作业结束参与验收,并做好记录。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地点:****

七、验收日期:2025-11-20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倪海兵、陈滔、瞿海燕

九、验收意见:同意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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