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心2026-2028年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辆险,招标人为****营销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营销中心2026-2028年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辆险。
2.2 项目编号:****。
2.3 招标内容:****中心需求提供保险服务,车辆保险期限提供一年和短期投保两种,****中心需求据实出保单。
2.3.1投保险种:
| 车辆类型 |
投保险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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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营业用车 |
主险 |
1、交强险 2、车辆损失险 3、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4、车上人员责任险 |
2.3.2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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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险 |
交强险 |
(1)有责任的赔偿限额:共RMB 2000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RMB 18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RMB 18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RMB 2000元 (2)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共RMB 199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RMB 18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RMB 18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RMB 100元 |
| 商业险 |
车辆损失险 |
新购买车辆按新车购置价、旧车按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车辆购置价并适当下浮,视为足额投保。 |
| 第三者责任险 |
人民币300万元 |
|
| 车上人员责任险 |
包括驾驶员和乘客,按照具体座位数投保。每座保额人民币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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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其他要求:
(1****中心车辆分布在**,投标人需设专人或团队负责本项目,并提供保单出具前、后的具体服务内容及售后服务内容。
(2)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因车险监管政策原因或其他不****公司车辆保险适用的条款、费率、费率优惠比例等发生变化,保险公司需及时书面(附相关文件)通知****营销中心。
(3****中心购买保险后车辆报废的,根据报废时间办理清退剩余金额。
(4)在保险协议有效期内因国家法规、行业政策、当地相关部门规定、不可抗力、招标人重大预算及重大业务调整等因素影响本项目实施的,招标人终止项目合同的执行,按实际终止合同之日作为合同终止日期,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5 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行业标准。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 项目规模:项目预估金额¥120万元(含税,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公司或经其授权具有独立投标、****公司****公司****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经****总局****公司,须提供《保险许可证》。
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并将查****委员会评审。标书代写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公司、****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未进入清算程序(含自行清算或被申请强制清算)或破产程序(含破产清算程序或破产重整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购获取。
4.2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至****(**省**市******商务中心B座21楼)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报名时);
(5)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扫描件。
★注:招标文件费汇款账号请致电0871-****5787(杨工)获取。
4.3 邮购获取(通过邮件发送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无需到现场):邮箱号请致电0871-****5787(张工)获取,并按报名登记表的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公司确认报名资料后会及时处理报名,若当天未收到邮件回复,请致电我单位。另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报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名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购汇款时仅接受公对公汇款)。
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12月2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5 招标文件售价:¥300.00/份(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
★4.6 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4日14时00分,地点为:****(**市******商务中心B座21楼)。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以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销中心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商务中心B座21层
联系人:杨工
电话:0871-****5787